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0 阅读:146

校内各部门及教师:
    201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体卫艺、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包括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子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
    (二)申报的成果包括:课题研究结题报告、专著和科研论文等,必须是在2011年12月31日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未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教育部各类课题的子课题研究成果。 
    4.已取得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省教育厅基教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二、申报名额分配
    各高校申报201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名额分配: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杭州师范大学各4项,设有教育学院(师范类专业)的本科院校各3项,其它本科院校和设有教育学院(师范类专业)的专科院校各2项,其它专科院校各1项。    
    三、其它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书》、课题研究结题报告、科研论文、结题证书复印件、成果活页评审表各一式五份(有关附件不作要求,可随报一式二份);填写《成果活页评审表》不能出现有关学 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二)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三)2011年度省教科研优秀成果,设一等奖10项(奖金各4000元)、二等奖30项(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80项(奖金各800元)。 
    (四)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17日。材料请报送到综合楼1042室。
     联系人:王蓓
     联系电话:28877175

附件:201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及活页

                               科研处
                             201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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