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教师: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的部署,为加快建设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 团队为重点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跨学科合作,用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高等教育,教育部将继续遴选和支持一批优秀创新团队。现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 2012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2]143号)文件精神,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附件1)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推荐的创新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4.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
二、申报领域
创新团队按照如下11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力学)、化学化工、农业、能源与环境、信息、人口健康I(生物与基础)、人口健康II(临床与药学)、资源、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三、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推荐制度,我校可以推荐1个创新团队。
四、组织材料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按照《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附件2)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
2.申报材料需一式18份,双面打印装订,加盖所在学校和主管部门公章。学校以公函形式统一申报,不受理其他组织或个人申报。
3.学校公开组织、推荐和遴选,并且要对拟申报的创新团队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填写《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清单》(附件3),并加盖创新团队所在高校及财务部门公章。填写《教育部创新团队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4)。
4.申请书应于2012年6月25日前报科研处,因时间较紧,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都必须在2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到位,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材料受理地点:下沙综合楼1057室
联系人:叶彦莹
联系电话:28877173 短号671213
E-mail:yyy@mail.zjgsu.edu.cn
科研处
2012年6月14日
附件:
1. 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
2. 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
3. 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清单
4. 教育部创新团队基本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