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人文与传播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人文与传播学院2011-2012学年第2学期学生创新学分审核结果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12年5月22日起到5月28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请与人文与传播学院办公室舒老师联系。联系方法:28008758,shu_hd@126.com。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1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