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招标课题及投标办法

发布日期:2012-04-27 阅读:4

校内各有关老师:
为了鼓励和吸引统战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统战理论研究活动,进一步提高我省统战理论研究的整体水平,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浙江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统战理论课题。现将招标课题及投标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标课题:
1.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价值引领问题研究。
非 公有制经济人士作为我国社会的先富群体,其价值取向和社会实践不仅关系自身健康成长,而且对其他阶层的价值选择具有深刻影响。通过课题研究,力求厘清非公 有制经济人士价值追求的基本状况及影响价值选择的主要因素,深入分析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核心价值观的时代内涵,系统研究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核 心价值观的方式和途径。
2.非公有制企业先进文化建设研究。
在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打造企业软实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浙江民营企 业转型升级、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通过本课题的研究,力争建立适应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遵循文化发展规律,符合企业发展战 略,反映企业特色的非公有制企业文化体系,为促进企业持续发展、企业家健康成长、员工顺利成长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行动指南。
3.关于科学引导律师队伍有序政治参与的实践探索与理论思考。
律 师队伍具有学历高、专业性强、视野开阔、思想活跃、参与社会活动机会多、参政议政热情高涨等特点。要研究适当扩大对律师队伍的政治安排和社会安排,探索从 律师队伍中选拔法官和检察官,拓宽律师队伍参政议政的渠道,引导广大律师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信念,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二、招标对象和投标办法
全 省统战部门干部和统战系统(包括各民主党派和有关团体、社会主义学院等)干部,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统战工作理论浙江研究基地的特聘研 究员、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理事,社会科学研究院所和高等院校相关方面专家学者,以及其他热心统战理论研究的各界人士,都可进行投标。
投标以投标 组方式进行,每个课题组不少于3人。投标者要认真填写《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浙江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联合招标课题申报书》(简 称《申报书》)(可从情系中华网:www.qxzh.zj.cn,浙江社科网:www.zjskw.cn上下载),加盖课题组长所在单位公章后一式十份, 寄送所在市统战部理论研究会(学会)(省直有关单位可直接报送)。各市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学会)对本辖区内的投标课题组初选后,统一将课题组《申报书》 于2012年5月10日前寄达浙江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地址:杭州市省府七号楼 邮政编码:310025),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投标”字样。联系人: 黄菁莹;联系电话:87051518。

中标者需与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浙江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明确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并在规定时间内(10月20日前)提交研究成果。课题研究的阶段性和最终研究成果及相关数据归三家委托单位共同所有。

三、研究经费的使用

参 照往年惯例,中标者可获得经费资助,原则上每个课题资助研究经费1万元,若是两个课题组同时中标则第一中标课题经费1万,第二中标课题经费减半。课题经费 包干使用,超支不补,专款专用。按《委托研究协议书》要求拨付。如无特殊原因或未经同意,拖延一个月以上不提交研究成果者视为违约,退还已拨付的课题研究 经费。
附件: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浙江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联合招标课题申报书            
附件
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浙江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
联合招标课题申报书
投标课题:
课题组长: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浙江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
2012年 月 日
课题组主要人员
 姓  名
 单  位
 职  称
 职  务
 研究领域 
 以往承担的省部级研究课题
 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成果形式 
课题组长及主要成员近期主要研究成果
 课题组长所在单位的意见
                                    公  章

                               2012年  月  日
 
市委统战部意见
 
公  章
                             2012年  月  日
 
备注
  
 具体资料请详见网站 http://www.zjskw.gov.cn/Index/Catalog124/16275.aspx
申请书可自行报送,也可以交至科研处统一报送。

联系人  叶婧

联系电话 28877179  639896
地址  下沙综合楼1057室

 

注:以上表格所填内容可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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