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传播学院各班: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浙商大教〔2007〕184号)的文件精神,每位本科生在校四年期间应获得不少于1学分的创新学分,获得多于1学分的创新学分经批准可用于替代相关课程学分。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创新学分的申请、审核及认定工作,结合新的教务管理系统要求,现将有关非创新课程的创新学分申请、审核认定的程序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申报人:2010级、2009级、2008级本科学生。
申请时间:2012年4月28日——2012年5月5日。
二、申请程序和要求
1、填写创新学分申请表
根据《人文学院创新学分认定细则》(见附件1),申请创新学分的每一位学生须下载并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见附件2)并打印申请表。
填写要求:
(1)必须保证学年学期、姓名、学号等各项信息填写正确,要特别注意创新类别的选择,如果选定哪中类别,就以该类别标准认定,标准具体可见人文学院创新学分认定细则(见附件2);
(2)签名处用黑色水笔或者签字笔签名;
(3)申请理由填写,简洁列出要点即可;
(4)创新学分申请表打印成一页,并与申请材料复印件左上角装订。
(5)如有多个申请材料,每个申请材料对应一份创新学分申请表。
2、提交创新学分申请材料
提交创新学分申请表时,请同时附上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或所发表的论文(封面、封底、目录、正文)、或成果证明、或相关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审核后返还。
以班级为单位,由学习委员将材料收齐后,按学号升序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学分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电子稿发送到shu_hd@126.com,同时将申请表及复印件纸质材料按学号升序排序,并在截止时间之前交到文科楼525办公室。
3、申报常见问题
1) 对于通过已经结题大学生创新项目(校级、院级)写清楚年度、立项名称、项目负责人、小组成员、院级或校级,不需附材料证明。未结题创新项目不能申请创新学分。
2) 对于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申请创新学分的同学,须在“申请理由”中,注明分数。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90分以上记1分,70-89分记0.5分。
3) 对于通过“暑期社会实践个人、优秀论文”等申请创新学分的同学,要注明年份,提交证书、优秀论文稿、个人暑期社会实践报告(1500字以上)并签名。一般暑期社会实践不能作为申请创新学分的依据。
4) 对于通过金犊奖申请创新学分,请写清楚年度、作品名称、届次、获奖时间。
5) 建议每位同学参照《人文学院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确定自己达到了1个学分再申请创新学分。
6)课程作业(如影视作品、照片、网页设计、网站),不能作为申请创新学分的材料。
7)用于申请创新学分的材料,只要在大学四年期间获得,并且未申请过创新学分,都可以作为本次申请依据,不存在时间过期与否问题。
5、如有其它问题,联系人:舒老师 电话28008758 shu_hd@zjgsu.edu.cn。
附件:
人文与传播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