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19 阅读:146

学院各班级:

为做好2011年度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根据学校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制度,现将学院2011年度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要求
1、学院党总支领导全院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学办负责具体落实和实施。学办组织辅导员专题研究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引导学生自觉总结、分析2011年度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情况。

2、各班要充分认识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辅导员要认真组织,具体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在实施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制度和学院制定的有关制度进行,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程序,按照评选人数确定初选名单。
4、学生素质评价和评优评奖必须做到过程透明、程序正确,素质评价成绩和评奖评优结果一律按照规定向全院公示。
 二.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进程安排
    1、3月1日前完成2012届毕业班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工作
    2、3月9日前完成全部学生素质评价;3月20日前完成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申报、评定及专项奖学金的申报;
    3、4月15日前校学生处拟完成除考研奖学金外的奖学金奖金的发放(由学校直接发放到学生中信卡);4月底前完成专项奖学金材料的复核;
    4、5月初学校将完成完成毕业班考研学生考研奖学金、校级优秀毕业生和三好学生的补报和审核;

5、单项奖学金申报由学院自主安排,并在学校奖学金拨款到位后一周内(约4月底前)将奖金发放到位。

三、评奖评优工作程序
1、学办将严格按照学校制度和学院党总支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学生素质评价

工作。

2、在学生素质评价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奖评优条件确定优秀个人和奖学金获得者初选名单。校级专项奖学金待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好后另行申报和评审。
    3、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查、确定,并公示至少三天,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接受监督。
    4、学院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后报送材料至学生处,由学生处复核、审定或组织评审、公示,报学校或省教育厅审批。
    5、学生处发放空白荣誉证书(其中省优和专项奖学金证书由学生处打印),学院按照模板打印好后统一到校办盖章发到学生本人;学院将学生处返还的一份登记表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所有报送材料均为电子版(但原始数据、签名确认的材料需为纸质版)。
    2、各类汇总表和登记表请在学院网站或学生处网站下载。

    3、学生素质评价大表请注明班级并辅导员签名。
 五、学校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有关制度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09]203号】;
   《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09]205号】,省级优秀毕业生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 浙教电传〔2012〕12号】进行,评选人数为毕业生总数的4%,具体分配名额详见《2011年度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09]204号】;
   《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09]206号】;
   《浙江工商大学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09]207号】和相应奖项评审办法;

六、学生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相关咨询电话

学 院 学办:商老师  28008361    行政楼413室;

学院党总支  电  话  28008358    行政楼433室。

 

                            人文与传播学院学办

                                     201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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