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椐省残联和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奖励办法>的通知》(浙残联计财〔2007〕7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度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学生参照《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奖励办法》(附件1)进行个人申请(2011级新生除外),各学院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报送学生处助学服务中心办公室,学生处审核后报送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审办公室审定。
二、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2011年10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助学服务中心办公室(综合楼337)。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gbssw@163.com。材料包括: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三份(附件2);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3);
3、所申请、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残疾人证和2010-2011学年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均为复印件)。
学生处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