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大学生艺术团学分制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1-07-07 阅读:158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推动我校大学生艺术团建设和发展,用课程建设来规范艺术团的训练,用学分来体现学生的艺术素质训练成果,努力把大学生艺术团建设成为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平台和载体,特制定本办法。

一、艺术团成员招收与学分认定

1、校艺术教研室每学年初面向全校一、二年级学生招收艺术团成员,学生通过考试后成为艺术团成员,编入相应专业艺术队参加活动。

2、艺术团成员在两个学年内修完艺术团的课程(课程附后),并参加相应艺术团队活动,每学年授予1学分,共计2学分。

 二、课程与课时安排

1、艺术团成员根据所在艺术队的专业特点,应完成以下课程中相关课程的学习:

基础理论课:舞蹈、声乐、器乐等的基本理论。

专业技能课:舞蹈的技巧与身韵训练、声乐演唱技巧与表演能力的训练、器乐演奏技巧与表演能力的训练等。

节目排练课:队员之间合作性的训练,包括声部的协调、乐曲的处理、动作的整齐等。

舞台表演课:校内外各类演出、文艺比赛和其它艺术实践活动等。

2、艺术团学习主要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和假期,每学期约70课时。其中基础理论课和专业技能课教学每学期40课时,节目排练课和舞台表演课每学期约30课时。上课与训练时间统一,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3、每学期给每队指导教师32学时的课时津贴。

三、考核

1、成立艺术团成员学分认定考核小组,由教务处、团委、艺术教研室负责人,各艺术队指导教师和专业教师、艺术团负责人、各艺术队负责人组成。考核工作在考核小组指导下,由各艺术队指导教师负责。

2、考核分日常考核、专业考核和实践考核。日常考核占40%,主要对艺术团成员考勤、纪律和参与艺术团工作等情况考核;专业考核占30%,主要对艺术团成员的专业技能考核;舞台表演占30%,主要对艺术团成员的舞台表演和其它专业实践情况考核。

四、本办法由校团委和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浙江工商大学大学生艺术团课程介绍

 

团队名称

课程名称

学分

课时

课程说明

管乐队

管乐合奏

2

280

《管乐合奏》是面向校大学生艺术团管乐队开设的课程,本课程将遵循音乐学科的规律,使学生了解管乐的基本知识,增强学生对管乐作品的欣赏、理解、分析和演奏的能力。通过互相配合完成作品,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意识。

民乐队

民乐合奏

2

280

《民乐合奏》是面向校大学生艺术团民乐队开设的课程,本课程将遵循音乐学科的规律,使学生了解民乐的基本知识,增强学生对民乐作品的欣赏、理解、分析和演奏的能力。通过学习排练一些经典曲目,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民族乐器演奏的技巧和合奏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意识。

舞蹈队

舞蹈表演艺术

2

280

《舞蹈表演艺术》是面向校大学生艺术团舞蹈队开设的课程。本课程将遵循舞蹈学科的规律,使学生了解舞蹈艺术的基本知识,培养学生扎实的基本功、正确的形体姿态和娴熟的表演技巧,提高舞蹈表演水平和综合人文素质,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意识。

合唱队

合唱表演艺术

2

280

《合唱表演艺术》是面向校大学生艺术团合唱队开设的课程。本课程将遵循音乐学科的规律,使学生了解合唱艺术的基本知识,培养学生正确的发声方法和演唱技巧,提高合唱表演水平和综合人文素质,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意识。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