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工商大学学生证(研究生证)、校徽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1-07-07 阅读:187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证(研究生证)、校徽管理办法
(浙商大教〔2005〕411号)


    学生证(研究生证)和校徽是学生本人的身份证明。为整顿校风校纪、严格管理制度、确保校区安全、有效地控制证、章的丢失,特做如下规定:
一、新生入学报到后,由教务处统一为普通本科生发放学生证和校徽,研究生部统一为研究生发放研究生证和校徽。
二、学生证(研究生证)和校徽只限学生本人使用、佩戴。每个学生都要遵纪守法、不准将学生证(研究生证)转借给他人,更不准弄虚作假、私自涂改和虚报冒领。违者除在全校通报批评、停止购优惠火车票一年外,并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三、 学生证(研究生证)和校徽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如将学生证(研究生证)丢失,需申请补发。补发学生证按下列程序操作:学生须持登有本人学生证“遗失声 明”的公开发行的报纸到学院办公室填写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贴上近期一寸照片一张,交纳工本费,申请表由各班班主任或辅导员签署意见,学院办公室签章,工 本费由各学院院办开交费单,申请人持缴费单到财务处缴费,补证手续由各学院院办集中到教务处综合科办理,双周五领取新证。补发研究生证按下列程序操作:研 究生须持登有本人研究生证“遗失声明”的公开发行的报纸到学院办公室填写“补发研究生证申请表”并交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学院在申请表签署意见后,开工本费 缴费单,申请者持缴费单到财务处缴费,补证手续由各学院院办在每学期末集中到研究生部办理。根据铁道部规定,补发的学生证(研究生证)当年不能购买学生优 惠火车票。
四、每学期开学时,普通本科学生须持学生证到学院办公室报到注册,研究生须持研 究生证到研究生部或学院报到注册,未盖注册章的学生证(研究生证)无效;享受火车票优惠的学生,每学年的第一学期还须持学生证(研究生证)到学院办公室对 火车票优惠卡进行充值,否则不能购买优惠火车票。
五、学生证(研究生证)末页附“假期火车票减价优待乘车区间”一栏的到达站名,应填写距离家庭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填写后不得随意涂改。学生因家庭地址有变更需改半价优待乘车区间时,须持家庭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方能办理变更手续。
六、学生因休学、退学、转学、毕业等原因离校时,普通本科生须将学生证交回教务处,研究生须将研究生证交回研究生部,方能办理离校手续,遗失者应缴纳代办登报费。
七、本办法有关普通本科生的条款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有关研究生的条款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关办法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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