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传播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聘任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0-10-17 阅读:151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院及管理部门内设机构设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浙商大人〔2011131号)和《系主任等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聘任程序(指导意见)》精神,制定我院内设机构负责人聘任实施办法。

一、学院内设机构

根据学院需要,行政管理部门设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学机构设广告系、编辑出版系、中文系、新闻系、哲学系、历史系、大学语文教研室和现代传播实验室。

二、内设机构岗位数、岗位职责和上岗条件(见附件一)

三、聘任程序

1.岗位公布。学院统一公布系主任等内设机构岗位数、岗位职责和具体上岗条件,学院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7级岗由学校统一组织聘任。

 2.个人应聘、学院推荐或教职工民主推荐。个人可应聘、部门或教职工可推荐人选。上述人员填写岗位应聘申报表或推荐表电子邮件发学院办公室(申报表和推荐表见附件二)。

3. 学院资格审查后,公布各岗位应聘情况。

4.学院组织面试。

5.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6. 学院召开会议,讨论研究,确定人选。

7.学校审定。学校对学院上报的拟聘人选进行审定。

8.公示。在校网上统一公示审定通过的拟聘任人员名单。

9.聘任。学校发文,由部门聘任。

四、时间安排

1. 6月23,公布系主任等内设机构岗位数、岗位职责和具体上岗条件;

2. 62328日,个人应聘、教职工民主推荐;

3. 712日前,组织面试、民主测评、讨论研究、确定人选上报学校。

 

 

附件一:

内设机构岗位数、岗位职责和上岗条件

广告系、编辑出版系、中文系、新闻系、哲学系、历史系、大学语文教研室和现代传播实验室各设系室主任或副主任各一名。

一、岗位职责:

1.主持全系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

2.制定本系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工作规划,对本系的发展、学科、专业建设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3. 制定(修订)本系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专业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计划;

4. 负责本系日常教研活动和教学管理工作,布置教学任务。审定教师授课计划、教案,检查督促教学各个环节工作质量,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5. 负责督促检查全系教学、毕业论文、实践环节等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6、协助学办开展对学生课内课外的各项学习及科技创新等指导工作;

7、配合学院做好本专业人才引进、学位点申报及其他各种教学、科研平台的组织申报工作;

8. 完成学院和上级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上岗条件:

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附件一:

 

     
人文与传播学院系室主任应聘表    

姓名

 

应聘岗位

 

职称

 

 

 

个人的应聘理由以及在应聘岗位开展工作的主要思路及预期目标

 

 

 

 

 

 

 

 

 

 

 

 

 

 

 

 

 

     
人文与传播学院系室主任推荐表    

 

推荐对象

 

推荐岗位

 

推荐人姓名

 

推荐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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