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3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17 阅读:152
    
校内各部门及教师:
    2013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3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要求: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1.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体卫艺、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包括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子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
    2.申报的成果包括:课题研究结题报告、专著和科研论文等,必须是在2014年9月1日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未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教育部各类课题的子课题研究成果。
    4.已取得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省教育厅基教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二)申报评审程序
    1.初审:各有关高校由科研处负责初审。
    2.复审: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审报材料的资格及规范性进行核实,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参加盲评。
    3.评审:10月份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委托国内知名专家(外省)进行活页盲评打分,并根据活页盲评打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产生候选科研成果,再将候选成果送省教科研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等媒体公示,并设置为期7天的成果争议期。
    4.终审:成果争议期结束后,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终审,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申报名额分配
    各高校申报2013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名额分配: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杭州师范大学各4项,设有教育学院(师范类专业)的本科院校各3项,其它本科院校和设有教育学院(师范类专业)的专科院校各2项,其它专科院校各1项。(四)其它
    1.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评审书》、(一式二份)
    (2)合订成册的课题研究主报告(一式四份)(包括主要研究内容,证明科研成果价值的论文、结题证书复印件)
    (3)合订成册其它佐证材料(一式二份,如没有可不提交)
    (4)成果活页评审表各(一式五份)
    填写《成果活页表》不能出现有关地区、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地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2.请于10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综合楼1042),同时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电子稿发送至bberry76@zjgsu.edu.cn
    3.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4.2012年度省教科研优秀成果,设一等奖30项、二等奖40项、三等奖50项。
    5.教育科学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本次获奖成果,获奖人所在单位须给予1?1配套奖励。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28877175
Email:bberry76@zjgsu.edu.cn

                                科研处
                            2014年9月11日
                                   

附件1:2013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附件2:活页
附件3:汇总表(汇总表中包含若获奖后获奖人奖金发放账号信息,请仔细填写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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