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困难职工家庭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17 阅读:149

各分工会、工会直属小组:

为全面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精神和浙江省总工会双服务活动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更加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教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把学校的关怀及时送给困难教职工,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浙江工商大学困难职工家庭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家庭申报对象

1.教职工本人患重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2.教职工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教职工家庭。

二、困难家庭申报条件

1.学校在职教职工(含非编职工会员);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三、困难家庭申报办法

申请困难家庭的教职工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

请各分工会、工会直属小组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请、审核、上报工作,申报表统一于2012925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校工会将汇总审核后统一报上级工会组织审批。

联系人:袁杰,联系电话:28877161

 

    浙江工商大学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doc 

校 工 会

201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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