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43号),2012年高等学校的教学名师遴选支持工作已启动,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人选,应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培养优秀大学生有突出贡献,教育理念先进,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学生和同行广泛认可,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享有盛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申报教学名师的本科学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06—2012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 非现任校级领导。
3. 非“国家特支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
其具体条件详见《“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评选指标体系(本科学校)》(附件1)。或登录教学名师评选网站:http://jxms.zlgc.edu.cn/Notice/Detail.aspx?id=26
二、申报要求
由于此次申报工作时间紧,请各学院(部)及时通知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于
(联系人:张叶 联系电话:28877208)
附件:1. 2012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本科学校).doc
2. 2012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评选指标体系(本科学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