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学校“党员影响力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员志愿服务开展“点亮微心愿·共筑中国梦”四季主题活动的通知》和《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点亮微心愿·共筑中国梦”四季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本着务实简便、开放互动、党群带建的原则,现结合学校实际,就开展四季主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结合实际,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和专业特长,设计开展具有特色的四季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一)温暖季,开学初组织开展新年新梦“微心愿”主题活动。
多形式面向师生群众广泛征集“微心愿”。结合开学工作,重点对家庭生活困难学生送去人性化关怀,主动减免学杂费、资助生活费、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进行助学贷款等,确保每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希望季,3—5月组织开展播种希望“微心愿”主题活动。
弘扬“五四”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毕业生就业关怀计划”,帮助毕业生圆“就业梦”、“创业梦”,加强对“寒门学子”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关怀与帮扶。动员和引导党员教师利用专业特长为“五水共治”献计献策,为美丽浙江加分。
(三)清凉季,6—8月组织开展清凉一夏“微心愿”主题活动。
鼓励学生党团员结合暑期社会实践,开展红色寻访、政策宣传等活动,积极参与“我为七一献热血”、“候鸟守护计划”以及扫盲等志愿服务。鼓励教职工党员干部参加“携手夕阳红”活动,结对本部门“空巢”、高龄、体弱多病等老同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
(四)关爱季,9—12月组织开展爱心助学“微心愿”主题活动。
帮助贫困学生圆“求学梦”,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申请助学贷款、助学金。开展新教师专业发展帮扶活动,通过建立导师制、组织新老教师结对等,促进新教师专业成长。开展新生帮扶活动,帮助新生规划个人职业生涯,适应校园生活。
二、活动形式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设载体,多形式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为党员参加志愿服务创造条件。
(一)要多形式开展组团式服务。
一是对接地方特别是学校周边社区,组织党员干部和师生开展校地合作、校企合作,主动服务社会进步。二是组织关爱活动,通过领导联系、师生结对、党员结对等,重点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帮扶,服务师生成长成才。
(二)党员要多形式参与志愿服务。
鼓励党员发挥个人专业特长,通过到户籍所在地报到参与所在社区(村)的志愿服务活动、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结对帮扶、认领“微心愿”等,积极投身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为党徽争辉。
(三)定期组织“微心愿”征集和认领。
要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定期面向广大师生群众征集“微心愿”,实现“微心愿”滚动征集、网上认领、线下兑现,扩大活动知晓率、参与面,提升工作效能。要广泛发动党员认领“微心愿”,争做“圆梦使者”。要做好“微心愿”认领兑现情况的跟踪管理,及时提醒党员“圆梦”。
三、活动要求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要把“点亮微心愿·共筑中国梦”四季主题活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抓好具体落实。
(二)切实抓好工作结合
要切实把“点亮微心愿·共筑中国梦”四季主题活动与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工作结合起来,以党员示范带动师生的积极参与,浓厚活动氛围,扩大党员影响力。
(三)切实加强宣传引导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以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动员广大党员积极参加“点亮微心愿·共筑中国梦”四季主题活动,并把参加活动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对“点亮微心愿·共筑中国梦”四季主题活动的宣传,通过报纸、校园网、简报、宣传橱窗,以及微博、微信,制作发布“点亮微心愿·共筑中国梦”微视频、微电影等,积极报道活动动态、成效,挖掘宣传“微心愿”背后感人的“微故事”,努力形式师生党群干群齐心协力共圆中国梦的良好风尚。
活动开展情况及好的做法请及时报学校组织部。
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