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终财务决算期间报销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17 阅读:89

 


 


校内各部门、各位师生员工:

    为做好学校2014年度财务决算和2015年新高校会计制度实施工作,现将财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财政厅年终决算的文件通知,经研究,2014年度学校财务日常报销截止时间为:国库项目截止1219(含),横向项目1223(含),请各部门及各位师生员工抓紧时间办理日常报销业务。

2、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省内高校自201511起执行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由于涉及财务系统升级和新旧高校会计制度转换,为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新年度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定于2015116恢复正常报销。

3、由于临近年终,财务报销业务量骤增,为了满足师生员工的年终报销需求,121623(周二)下午的业务学习时间调整为正常报销时间。

4、为加强学校资金管理,规范财务核算行为, 在校财务尚有借款的教职工,请尽快到校计财处办理还款或报销手续。

5、根据省财政厅规定,2013年下拨并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各类专项经费(含科研),要求在1219之前必须使用完毕(涉及政府采购的须完成合同备案),否则经费余额财政将予没收;2014年下拨并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各类专项经费(含科研),要求在1219之前使用不少于85%

62014年度各类校级课题(科研、高教)的报销期限按照归口管理部门规定执行(科研:1219;高教:2012年高教课题截止时间为2015430),如需延期,须经相关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继续报销。

7、各学院(部门)行政经费中继续列支“离退休人员慰问费”,标准为300/人,由-各学院(部门)提供新年慰问发放清单,打入离退人员工资卡。

特此通知,希各知照!

                                               校计财处

                                               2014年12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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