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关于教职工申请租赁预报名下沙高教园区青年教师宿舍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17 阅读:151

各位教职工:

下沙高教园区青年教师宿舍(学源路与文汇路交叉口,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旁)即将交付使用,为了做好我校对该宿舍的租赁工作,现对符合租赁条件的教职工进行预报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租赁对象预报名

凡本校(含杭州商学院)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包括但不限于房改房、省直专用房和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或夫妻双方未在杭州市区拥有商品房的事业编制职工和人事代理人员。

二、浙江工商大学下沙高教园区青年教师宿舍房源

宿舍分为居室(建筑面积约46平方米),计113 套;二居室(建筑面积

108平方米),计8套;三居室(建筑面积约126平方米),计15套。交付标准:简装修,带有卫生间、厨房,配有橱柜、热水器,其中5楼不能开通煤气,其他具备开通管道煤气条件。

三、租金标准及物业管理费、能耗费等

宿舍租金标准约为18/.平方米(建筑面积)(说明:宿舍租金标准价格为12家联建单位共同制定)。宿舍租金包含物业管理费1.5/平方米/月、高层住宅能耗费0.4/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并由学校及时向本校教职工员工公布。

租金直接从租住者工资等学校收入中扣除。

四、宿舍租赁期

宿舍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期满后需重新申报审核。符合续租条件的租赁人,可以续租,续租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租赁期满不再符合续租条件的,不得续约。同时,租赁人自租赁期满或出现不符合租赁条件之日起,允许有不超过30日的安置过渡期。过渡期内租金标准不变,若超过过渡期仍不搬离的,租金按原标准的二倍计收。

五、预报名交表时间、地点:下沙校区综合大楼1127房间房产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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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章陆英老师,28877187

六、特别说明:因青年教师宿舍楼尚未交付我校,本次预报名不组织看房。

请各职能部门、学院务必协助通知到每位大致符合租赁条件的教职工。

 

 

 

青年宿舍报名表 

                              公共事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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