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和现聘三级基础岗人员:
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4〕21号)要求,现就开展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名额:
现聘三级基础岗人员,以及新引进的原聘二级岗或三级岗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本次增聘二级岗不超过3人。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拟聘人员,应具备《实施细则》(附件1)和《申报条件控制标准》(附件2)规定的条件。
拟聘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一般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6月。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人员填报《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与申报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一式4份。以上材料于
人事处审核材料、网上公示后,学校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评审委员会投票评审,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