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驻外后备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17 阅读:155
校内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选拔驻外后备干部的通知》(教人司[2011]108号)文件精神,近期进行第十一批驻外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拟任岗位

  在部内各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省属高等院校,选拔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常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团、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处一秘及以下外交官后备干部人选。

 

  二、选拔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并熟悉教育和外交工作,对国家外交和教育方针、政策和基本情况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定的行政和外事工作经验。

  3、组织纪律性强,廉洁奉公,团结合作,群众基础好。

  4、语言与专业要求:

  ①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俄语、日语、法语、德语、朝鲜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希伯莱语、丹麦语和瑞典语等语种专业人选;

  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英语语种专业人选,要求是外事干部;

  ③其他专业,尤其是高新技术和教育研究类专业人选,要求有国外学习或工作经历、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并且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语种不限。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不超过45周岁(非英语语种人选、有驻外工作经历等条件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50周岁)。

 

  三、选拔程序

 

  驻外后备人员的选拔程序是:单位推荐、初选、外语水平考试和驻外干部适应性、胜任力预测测验,组织考察、人选确定。未被确定进入后续选拔程序者不另行通知。

  1、单位推荐。各单位填写教育部人事司统一印制的《驻外后备干部推荐表》(见附件,可复印使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司。

  2、初选。人事司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后续选拔程序的人选。

  3、外语水平考试和驻外干部适应性、胜任力预测测验。由人事司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机构,对初审合格人选进行外语水平和驻外干部适应性、胜任力预测测验(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对外语水平和适应性、胜任力预测测验合格者,由人事司会同有关司局进行组织考察。

  5、人选确定。对通过上述程序符合条件的驻外后备干部人选,由人事司、国际合作与交流司联席会议研究并报主管部领导批准后,纳入驻外后备干部库。

 

  四、材料上交

 

请各部门于201162日前将《驻外后备干部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签署学院意见,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obround@mail.zjgsu.edu.cn

 

附件1-驻外后备干部推荐表.doc

附件2-教育驻外工作常见问题解答.doc 

 

                                             人事处

                                            201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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