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15年度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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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10-17 阅读:155 次
各相关学院、科研平台: 为有效对接和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的示范带动和引导作用,根据《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外〔2012〕3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精神,省科技厅将开展2015年度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本次申报的国合基地包括依托企业建立,依托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建立,依托科技中介机构建立,依托科技园区、产业基地或孵化器建立,以及在海外设立或共建五种类型。具体要求参见《管理办法》。 2、依托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建立的,原则上在相同产业或研究领域内不重复设置国合基地。 3、优先支持各单位围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以加强与沿线国家开展科技创新合作为主题建设国合基地;优先支持企业通过“走出去”在海外并购研发机构或设立产业基地的形式建设国合基地;优先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和科技园区以推动国际产学研合作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发展为目标建设国合基地。 二、申报要求 1、请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填写《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并报送相关附件材料。 2、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需同时发送至yyy@zjgsu.edu.cn,标题请注明“单位+基地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日。有意向申报的学院请于6月16日前将欲报基地名称报科研处。需要进行申报论证的,可提前与科研处联系。 3、我校可推荐申报国合基地限额2家,如有超额报送,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推荐。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叶彦莹电 话:28877173,671213地 址:下沙校区综合大楼1057室邮 箱:yyy@zjgsu.edu.cn 科研处 2015年6月5日附件:1. 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2.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 3. 浙江省现有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