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通过预报名、校住房改革领导小组讨论、公告听证等一些列工作,根据
公会决议通知单第93号决定,从即日起启动下沙高教园区“丽泽苑”青年教师宿舍租赁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租金标准、租赁期限、租赁对象、租赁程序、租赁原则等按照学校制订的《浙江工商大学下沙高教园区“丽泽苑”青年教师宿舍管理规定(试行)》执行(详见附件1)。
2、浙江工商大学下沙高教园区“丽泽苑”青年教师宿舍房源情况(详见附件2)。
3、现场看房:
4、填写并递交申请表和所需资料(附件3)。
交表时间:
(8:05~11:00,13:10~15:30)
地点:下沙校区综合大楼1127房间房产科
联系电话:
5、请各职能部门、学院务必协助通知到每位大致符合租赁条件的教职工。房源情况
管理规定
申请表
住房及购房补贴情况证明(配偶)、
单身声明具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