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审核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0-10-17 阅读:154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浙商大教〔2007〕184号)文件精神,原《浙江工商大学人文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审核认定,拟认定屠海心等学生获得相应创新学分分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1年9月26日—10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人文与传播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舒慧东   674108,邮箱地址:shu_hd@zjgsu.edu.cn
人文与传播学院
一一年九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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