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教职工公积金管理系统身份证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17 阅读:155
各位教职工:

根据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公积金管理,需各单位对公积金缴存个人的身份证信息进行核对并对新老身份证号码进行替换,具体要求如下:

1、身份证信息核对。若发现姓名和身份证号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请更正为正确信息。

2、新老身份证号码替换。若身份证号码仍为15位的需更新为18位新号码。

《公积金系统身份证信息核对表》已发至各学院(部门)财务联络员处,因本次信息核对工作直接影响到今后个人公积金的缴存和支取,请各学院(部门)及各位教职工认真核对。

请各学院(部门)于下周五(1021日)前将核对确认的《公积金系统身份证信息核对表》电子版及加盖学院(部门)公章的纸版返还于计财处财务管理科。

联系人:陈海霞    联系电话:28877300   邮箱:hxch@zjgsu.edu.cn

 

                               计划财务处

                             20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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