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第五届浙江工商大学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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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10-17 阅读:155 次
校内各部门、相关教师: 为促进青年科研人才的成长,加速培养造就一批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和科研团队, 根据《关于修订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商大科〔2014〕325号,现将第五届浙江工商大学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及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2、申请人和团队成员均为本校在职教职工,团队成员不少于四人,申请人及团队成员在2015年9月1日未满40周岁; 3、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或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含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和协作精神,曾获得本基金项目资助的,或近三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不予以申报。 4、申请人近三年已取得一定的科研业绩:作为第一完成人在一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已经主持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5、申报的基金项目应符合学校、学院的学科建设方向、重点和要求。 6、在本次项目申报中,作为申请人可同时作为团队成员及参加一项项目的申报;仅作为团队成员的至多可参加两项项目的申报。 7、已主持过本基金的申报人,不得再次申报。参加(含主持)累计不得超过3次。 二、评审、批准与结题 按《浙江工商大学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申报、评审、立项等工作,获准的项目应严格按管理办法的要求结题。研究期限2-3年,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 三、项目受理时间及申请材料 2015年11月20日下午3点前,请将申请书、参与人员签名与学院盖章的扫描页、正文报告(匿名)电子版发至zym@zjgsu.edu.cn,格式注明XXX(姓名)青年人才申报材料。逾期不候 联系人:赵延敏 电话:28877178 地址:下沙综合楼1055室关于修订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江工商大学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浙江工商大学青年人才基金项目正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