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及2015年项目结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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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10-17 阅读:155 次
校内各部门: 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年度校级项目分一般科研项目、招标及委托项目三个类别。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需符合学校科研发展方向和重点研究领域,有利于学科建设发展。 2、申请者需为我校正式在岗教职工,一般科研项目申请者为副高及以下职称人员,并没有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和校级科研项目。 3、申请者应当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一人 三、结题要求 一般科研项目结题时,要求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内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与项目主要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主持获得1项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方可申请结题;招标、委托项目按合同要求,由校科研处组织专家验收通过,方可申请结题。 四、资助金额 一般科研项目的资助金额:人文社科类0.6万元,理工科类1万元;招标、委托项目的资助金额根据项目任务而定,但每项不超过2万元。资助经费分二次拨付,立项时拨付50%,结题验收通过后拨付50%。 五、研究时间 项目研究期限为二年。 六、受理时间 1、申请人将《申请书》一式三份、《可行性报告》一式三份交所在部门,所在部门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学院(部门)科研秘书于11月20日前把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报送校科研处,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至:yhh@zjgsu.edu.cn。 2、校科处在收到课题申报材料后将组织评审,统一安排项目经费,由学校发立项文件。 2015年度校级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时间为12月底。项目负责人应按立项时的承诺提交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1)结题报告;(2)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软件等)。 2、因原因不能按期结题者,应于12月15日前提交延期报告。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交科研处审批,未按期提交上述材料者不予办理结转手续。 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截止日,为12月下旬校财务处本年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12月20日)。 科研处 2015.10.29联系人:胡玉和电话:28877174,617940(短号)附件1:申请书附件附件2:可行性报告附件附件3:结题报告附件附件4:延期报告附件附件5:部门汇总表附件附件6:校级项目管理办法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