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17 阅读:155
      
    学校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12]15号)的精神,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成果;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7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申报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申报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2.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项目申请书》,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4. 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0日。申报者需在此之前将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发送至:zjgsukjc@163.com,纸质版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包含原件1份),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3套交至综合楼1055办公室。
  5. 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联系人:赵延敏;联系电话:28877178。
  
   

  科研处                                    2012年2月12日

附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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