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商大人〔2006〕88号文件精神,从学校毕业即走上工作岗位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可申请初定中级资格。原已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过,后又进学校就读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前后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其中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必须满一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在现岗位工作满三个月,可申请初定中级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可申请初定初级资格。
凡已符合初定条件的人员,即向学院申请,填写申请表,学院在个人申请和考核的基础上进行推荐。申请表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务必于10月21日前报至李益老师处,校人事处师资科初步审核后即发《初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表格》。初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请表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