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拟开展2012-2013学年度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资格申报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访问学者的类别解释
国内访问学者分A、B、C三类,分别指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浙江省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本次申报工作为C类访问学者导师。
二、申报C类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
1.院士或特聘教授、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点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国家文科基地的教授、省重中之重、文科基地;“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及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均可接受C类访问学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授(或副教授)可申请成为C类访问学者导师:
(1)近两年主持并在研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或参与国家级项目并有可支配的经费。
(2)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或一级刊物2篇或权威刊物1篇或有专著出版,或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合作申报者排名须在前3名)。
3.申请担任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C类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可参照上述要求,适当放宽。
4.C类访问学者导师一般应是硕士生导师或省级精品课程的主持人。
5.导师必须在职在岗。本校导师不接受本校教师访学。
三、材料上交要求
请各部门收齐“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表”(附表1),填好“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附表2),需盖学院公章,于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