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扶植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17 阅读:155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加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经研究,2013年继续在全校范围内申报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扶植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资格与要求

1.申报人员:在201321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2.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是在进行或者准备进行的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

2)申报的项目应是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科技类、文化创意类、技术贸易类、电子商务类、社会服务类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

3)项目申报只能团队申报,团队成员必须是我校在校学生,同时不能重复申报,即每个人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未结题的项目,不得再次主持或参与申报。

4)申报项目应以创业实践为主要发展方向,以注册公司为发展目标,注重实际经济效益。

二、项目申报及选拔方式

1由正在进行或准备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的学生确定项目,填写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由学院审核后,报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重点扶植项目和一般扶植项目,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三、项目资助:

重点项目8个,学校给予每个项目一定资金资助,并进驻学校创新创业实验园孵化;一般项目给予一定资金资助,一般扶植项目原则上控制在申报项目的40%以内,具体资助金额由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委员会根据项目具体申报情况决定,发展优秀项目将推荐入驻社会创新创业孵化园。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34月)。确定申报办法,提出具体要求。学生个人组团申报和各学院发动学生团队申报。

2.项目申报阶段(201343——2013430)。在项目申报的基础上,430前对项目进行筛选并组织相关申报团队参加相关培训。

3.项目评审阶段(20135月)。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创新创业项目,进行进一步扶持。

4.扶植项目运行(20136月—20145月)。

5.扶植项目阶段总结及验收。具体要求另发。扶植项目年度完成后,须填写项目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经审核通过后,才能报销扶植经费。扶植项目专项资助经费使用范围另行规定。

 

五、扶植项目验收与评比

1.学校在扶植项目中将选拔部分项目参加全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2.扶植项目年度结题后,学校将组织专家验收,评出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并向社会创新创业园推荐进一步孵化。

本次创业项目申报解释权归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活动的有关情况请及时与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联系,地点:下沙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03室,联系电话:28877268,联系人:周翔老师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表_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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