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台湾通行证件:
一、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所需材料,提前15个工作日以上。
(1)如实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原件,统一于我社领取。
(2)本人携带《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及以下资料前往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办理。
A旅行社开具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届时归还旅行社。
B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C 随身携带清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D 办理通行证所需照片请在户口所在地市公安局出入境拍摄。
交纳办证费用50 元/本+签注费用。杭州常住户籍居民须到就近的杭州地区9个城区(上城、下城、西湖、拱墅、江干、滨江、下沙、萧山、余杭)和5 县(市)(富阳、桐庐、临安、建德、淳安)办理。杭州市局办证大厅不接受旅游团队办证,星期六星期天公安局不予办证,需到杭州市民中心办理。
关于办理“入台证”所需材料,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组团社。
A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复印件1份,有效期需以出境台湾日起6个月以上有效。从我社办理的证件我社会负责统一取回。
B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可复印)并需要本人签字。
C 2 寸白底彩照2 张 (近期6个月內.彩色白底),照片背面请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
D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必须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头像清晰)
E 20 周岁以下者需备有整本户口簿复印件,且需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如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还需提供出生证明或公证书证明三方关系。父母没有随行前往需提供父母同意书。
F 归还发票原件。办证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