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暨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17 阅读:158
各有关学院及部门: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暨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20号),拟推荐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与国家公派汉语教师人选,请各学院协助做好推荐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一)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岗位需求教师366人。(二)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需求教师125人。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情况及要求请登录http://shizi.chinese.cn查询。二、任期孔子学院教师赴外任期一般为3-4年,国家公派教师岗位教师任期由国外聘用单位确定。三、申请条件(一)思想政治条件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二)职业条件1. 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在职在编教师(包括聘用的合同制教师),或聘为兼职教师的近三年回国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有1年以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三)语言条件汉语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四)年龄条件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五)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六)符合国外教师岗位具体要求。四、推荐程序(一)申请表填写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方式,未在网上填写的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网址:http://shizi.chinese.cn,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或者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填妥《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后,直接网上提交,并打印出来递交给所在学校。(二)单位审核1.学校须审核教师申请表,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2.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合同制教师请附合同复印件。五、选拔面试被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汉语教学基础、汉语教学方法、教学组织与课堂管理、中华文化与跨文化交际、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等。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心理等。面试时间拟定于4月底举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六、录取培训面试后择优录取。被录取的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七、教师派出期间待遇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有意向报名的教师请将申请材料由所学院或部门盖章签字后,于2012年4月12日前报送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71-28877316,地址:下沙综合楼1124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2年3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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