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1年下半年科研量化考核工作已经开始(2011年12月20日已发考核通知),现将申报中可能遇到的情况进行补充说明:
1、由我校教师完成的、满足考核时间范围的各类科研成果,不论高层次或一般层次,均需录入科研绩效考核系统,录入系统的科研成果要编入校科学研究年报。
2、对于教师个人而言,录入系统内的科研成果信息将成为教师评职称、绩效考核、认定导师资格等一系列需填写个人信息时的依据。
3、对于各学院而言,系统内本学院的科研成果信息作为学校对学院各类考核的依据。
4、对全校而言,完整准确的年度科研成果信息,是向上级管理部门提供准确统计数据的前提。
5、一般层次的科研成果录入系统后,由各学院汇总、审核后自行确定奖励办法。
6、登记高层次科研成果时,如有学生、校外人员为合作者,须在备注中详细说明排名情况。最终学生、校外人员分数均归我校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有。
7、高层次论文登记时,发表期刊为TOP期刊,须提交中国科学院情报研究所公布的上一年度JCR报告。
8、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高水平学术性、研究性专著须小于等于当年学院学术性、研究性专著总数的50%,最后科研处认定以学院学术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为准。
9、目前kjc.zjgsu.edu.cn为新奖励办法适用,系统内除项目外数据已经删除,原先数据在kjc2.zjgsu.edu.cn服务器上备份,仅供查询使用。
10、收录证明可委托我校图书馆信息咨询部办理,办理时间为一周,请提前申请。
由于时间仓促,系统在执行新管理办法时可能会出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请各位老师不要担心,如实填写科研成果信息,最后计分情况以科研处实际审核数据为准。 详情也可见科研处网站
科研处
201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