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全体教职工:
为完善我校教学监控体系,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督和指导,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招聘新一届校级教学督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级教学督导基本条件
1、学校退休教师和现职专任教师都可以申报;
2、熟悉国家有关高等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关心学校的教学工作,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3、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4、工作态度严谨,原则性强,处事公道,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5、教学督导需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
二、校级教学督导的工作职责
1、对课堂教学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同时,配合各学院,对教学工作的其它环节,包括:考试、试卷、作业、实验报告、社会实践、毕业论文和教学资料管理等进行检查和督促;
2、参与期中教学检查、期末巡考、系室教研活动及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活动,了解和反馈师生对教学方面的意见建议;
3、调查研究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管理、教风与学风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4、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5节,参加期中教学检查1次,期末巡考2次,系室活动4次;
5、督导听课应做好听课记录,力求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使之作为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
6、为《督导简报》撰写文章,介绍优秀的教学与管理经验,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供学校各级领导和广大教师参考;
7、每学期末,每位督导应提交一份书面报告,总结本学期的听课工作情况、发现的主要教学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校级教学督导的权利
1、深入课堂、实验室等教学场所进行检查指导;
2、查阅教师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教案、学生作业、试卷、实验报告、社会实践报告、毕业论文和教学资料管理等;
3、独立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并进行打分;
4、对干扰和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为进行批评和制止。
四、校级教学督导的待遇
1、待遇按工作量每学期发放,完成要求工作量的每学期5500元;
2、为《督导简报》刊物撰写文章,酌情计酬;
3、教学督导组组长和副组长每学期分别另加800元和500元津贴;
五、报名程序
1、下载附件“教学督导报名表”,并如实填写。
2、请在
3、报名联系人,薛玉刚,电话28877212,短号651224。
教务处、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