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绩效岗位聘任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人〔2011〕130号)、《浙江工商大学关于教师绩效岗位考核与聘任相关工作的通知》(2012年6月18日)和《人文与传播学院绩效岗位聘任实施方案》(2014年6月23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人文与传播学院绩效岗位设置方案及相关聘任条件。
一、岗位的类别、级别和数量
(一)学院岗位包括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不同的岗位等级对应相应的岗位津贴等级。
(二)教师岗位,分别按重点岗位(4-5级)、基础岗位(6-7级)、一般岗位(8-9级)三个档次共6个级别进行设置。重点岗位、基础岗位和一般岗位共设岗位66个:
1.重点岗位控制数:16个,其中4级设7个岗位,5级设9个岗位。
2.基础岗位控制数:26个,其中6级设12个岗位,7级设14个岗位。
3.一般岗位控制数:24个,其中8级设14个岗位,9级设10个岗位。
(三)管理岗位包括学院领导和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职员岗位。分别按5级、6级、7级、8级和9级共5个级别进行设置。管理岗位控制数量:5级岗1个;6级岗1个;7级岗2个;8级岗6个,9级岗1个。其中5级岗和6级岗由学校聘任。
(四)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实验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设三级岗1个。
(五)学院的岗位数根据我院教师承担的实际教学和科研工作量以及学院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确定。
(六)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可参考学校建议的比例内调整或增设岗位。
二、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学院4~9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包含必要条件和上岗条件,其中上岗条件分4~9共六档,应聘者必须符合岗位聘任的必要条件和相应岗级的上岗条件。
(一)学院岗聘必要条件
除了符合学校各类岗位的任职基本任职条件外,还应符合学院岗聘的必要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做到教书育人。
2. 应将主要精力放在完成学院工作上,服从院、系、室的工作安排。
3. 在聘期内能较好地完成教学和科研等任务。
(二)学院岗聘上岗条件
1.依据《人文与传播学院校聘岗位和院聘岗位职责与目标任务》及相关科研量化指标。申报重点岗位(4-5级),具有高层次科研成果者优先。
2.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的,可应聘现等级或高于现等级岗位;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不可应聘高于现等级岗位;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能应聘现等级或高于现等级的岗位。
3.为了贯彻和体现学校、学院重视引进海外人才的政策要求,凡我院引进的海外博士可直接聘为7级岗,考核期为三年,即从来我院工作之日算起,三年期满后单独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继续聘7级岗;考核不合格,则降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