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部门、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浙教法〔2013〕112号)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各高校根据省教育厅确定的限额数,遴选确定201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2.限额数根据各高校青年教师数(45周岁以下)确定。各高校申报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不得超过限额数。
二、申报方式
1.申报201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申报人应当符合《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基本要求》(附件1)。
2. 因2014年度省科研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我校需校内评审,确定申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校内评审书》(附件2),
3. 限额评审时,需先交《申请书》(附件3)一式2份(盖好学院公章),以及《校内评审书》一式三份,于4月7日前报科研处1055室。(因校内评审后需公示7天,所以请各位老师抓紧时间申报,逾期不候。)
联系人:赵延敏
联系电话:0571?28877178
科研处
2014年3月19日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基本要求附件2:
2014省教育厅校内评审书附件3:
省教育厅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