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17 阅读:155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72号)要求,现将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和范围、项目类别和申报要求等,请查阅《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申报2010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72号)。
二、申报材料
(一)《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4份(其中一份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部门意见并盖章)及电子文档。
(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1份及电子文档。
(三)项目简介(300字左右)电子文档。
(四)每位申报人员需按照如下规定提供复印件(此复印件由申报人员所在部门验看原件并加盖公章,以证明其留学人员身份):
1、在国外读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2、到国外进行博士后研究、访问学者等非读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或我驻外使馆开具的海外留学证明。
三、申报时间
各学院、部门对拟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于3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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